靈修生活使我們建立與神的關係更緊密,若我們無法享受「神的愛」,就不容易持守靈修生活。一位姊妹說:「這封信是我的未婚夫寫來的,他是我心中所愛的人,我不知如何愛他,他寄來的信,我讀了又讀,不忍放手,覺得每個字都是可愛的。」讀聖經也應當如此,讀聖經如同讀情書,讀家信,因為我們愛天父,愛那位愛我們為我們捨命的主。
當我們謝飯禱告時說:「感謝主賜我飲食。」但何嘗有「需要主」的意念?因為我們都不愁衣食。法利賽人和稅吏兩種禱告,就是有沒有「需要主」的分別。讀經禱告這兩項操練就像利劍,可以成為祝福,也可能變成律法主義咒詛。你不能藉做任可事,使神多愛你一點,因為你不用努力賺取神的愛;這世上也沒有任何事情,能使神對你的愛少一點。
當你摸著神是靈,你就開始享受神的愛。如果只有單面付出愛,關係不會被建立或維繫。在神的那一邊,愛的關係是絕不會有問題,問題在於我們這一邊,是否有深入的經歷神?如果靈修當中,沒有享受「神的愛」,久而久之則成為重擔,如果只有禱告祈求神,而沒有經由讀經來聆聽神話語,真理仍與我們無干。親愛的,在靈修中要享受「神的愛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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