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﹝約八12﹞
大多數的基督徒都不要主,他要的是牧師、會眾,或者是教會。我們的難處,就在「跟從主」這件事上。許多人開始信的是主,愛的是主,追求的是主,到後來所跟隨的卻不再是主。我們時常尋求一種同在,尋求一種感覺,而並沒有一種領會「跟從主」。事實上,有感覺沒感覺,主並「沒有」改變,主也「不會」改變,我們所要的永遠就是主!
基督徒什麼都要,就是不要主。你若是一心所要的是聖靈澆灌、全心喜樂、榮耀降臨的那一種「感覺」。主可能會說:「這些都不給你,你就是跪了一個鐘頭,什麼也沒有,因為你要的不是我。」你不能為感覺活,感覺會過去、會改變,感覺更是不能複製的,去年禱告的感覺,不能帶到今年來;什麼不改變呢?只有主不改變,只有主永遠常新。
本來我們就是什麼都沒有,因為我們乃是跟從主的。我們「有主」也會「愛主」,但很少真正「要主」。我們不要祂,只要別的,當然就沒有。主說:「跟從我!」因著人會偏離,所以主給我們預備祂的話語,教會生活,與各種的環境,好叫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,不走偏差的道路,但基本上我們還必須是跟隨主。親愛的,跟從主是一件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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